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海關總署及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對N類和O類車輛實施召回管理的公告》要求,我國自2009年9月1日起,對載貨車輛實施召回管理。
按照公告要求,依法獲得準入資格的N類和O類車輛制造商及相關車輛底盤制造商,要按照《缺陷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提交“制造商基本信息”,進行相關信息備案。第一次信息備案工作已于2009年6月1日開始,8月30日結束。這標志著我國載貨汽車召回管理工作已經正式啟動。
相關汽車制造商可以登錄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網站(www.dpac.gov.cn)或中國汽車召回網(www.qiche365.org.cn),下載制造商基本信息登記表,并按照相關程序開展信息備案工作。據了解,國家質檢總局將組織部分省級質監部門參與載貨汽車召回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大對載貨汽車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