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山東、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等16個省、直轄市60家企業生產的60批次一般壓力表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T 1226-2010《一般壓力表》、JJG 52-1999《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壓力真空表和真空表》等標準規定的要求,對一般壓力表產品的指示裝置、外觀、示值誤差、回程誤差、輕敲位移、指針偏轉平穩性、超壓、抗運輸環境性能等8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10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超壓、抗運輸環境性能、示值誤差、指示裝置等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