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內蒙古、吉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河南、廣東等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60家企業生產的160批次服飾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等標準的要求,對服飾產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色牢度、耐堿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纖維含量、橫向延伸值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9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pH值、耐水色牢度、耐酸汗色牢度、耐堿汗色牢度、纖維含量、橫向延伸值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