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成分面紗被掀起
本報訊 (記者鄭建玲)6月13日,中國香料香精化妝品工業協會和中國消費者協會在北京聯合發布了《化妝品全成分標識解讀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該《指南》是針對公眾的普及型讀本,旨在幫助人們正確理解化妝品標簽上采用的全成分標識,包括化妝品成分標識常識、化妝品成分詳解和權威專家答疑解惑等。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國家標準《消費品使用說明 化妝品通用標簽》(GB5296.3-2008)的有關規定,自今年6月17日起,所有在國內生產或進口報檢并銷售的國產和進口化妝品,均須在產品包裝上真實地標注配方中所添加的所有成分的中文標準名稱。但在今年6月17日前(不含17日)生產的國產和進口報檢的化妝品,不必進行全成分標注,可以銷售到產品保質期結束。
據悉,實施全成分標識的化妝品,包括屬于化妝品定義的護膚、彩妝、洗護發、頭發定型、染發、燙發、香氛類、沐浴及洗手液等產品。其中,含量在1/100以上的成分,須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成分名稱則按照相關國家規定標注。另外,今后化妝品企業在進行宣傳時,也須對產品使用的原材料進行全成分標注。
中國香料香精化妝品工業協會秘書長陳少軍介紹說,化妝品實施全成分標識,是發達國家普遍實行的國際慣例。如美國自1976年11月30日、日本自2004年4月、韓國自2008年10月起,先后根據本國具體情況,開始實施化妝品全成分標識。我國也于2000年起針對我國需求不斷上升的化妝品市場以及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的消費群體,著手化妝品全成分標識通用標簽制修訂工作,并于2008年頒布了《消費品使用說明 化妝品通用標簽》(GB5296.3-2008)新的國家標準,決定自今年6月17日起,對市場上銷售的國產及進口報檢的化妝品實施全成分標識。
近年來,我國化妝品銷售年均增速達10%,至2009年已形成了銷售額達1400億元左右、品種多達25000余種的龐大市場。為了規范這一快速發展的產業,確保消費者安全使用化妝品,我國相繼出臺了一些規范產業良性發展的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在促進企業加強自律和提高產品質量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有關化妝品安全事件也不時見諸媒體,這一方面與少數不法企業生產假冒偽劣產品有關,另一方面則在于消費者化妝品消費知識欠缺。而此次發布的《化妝品全成分標識解讀指南》,則有助于消費者對化妝品成分中大多相對專業并晦澀難懂的物質有一個正確的認識,以便消費者選擇到最適合自己的化妝品,真正做到理性消費。
為了促進化妝品全成分標識的順利實施,避免可能產生的誤解,加強消費教育,目前,中國香料香精化妝品工業協會和中國消費者協會已在其官方網站上開辟了專欄,幫助公眾獲取相關資訊。《中國質量報》
鄭建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