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煙臺檢驗檢疫局與內蒙古檢驗檢疫局正式簽訂《呼和浩特--煙臺—濟州島航班檢疫監管協作備忘錄》,標志兩地檢驗檢疫機構正式開始運行檢疫監管協作機制,此舉為建立跨省中轉出入境航空器、人員、貨物等的檢疫監管新模式提供了有益的參考。
在新模式下,對入境航班:煙臺檢驗檢疫局重點負責入境航空器、全體入境人員及其隨身攜帶行李、在煙臺口岸入境人員的托運行李的檢疫監管;內蒙古檢驗檢疫局重點負責在呼和浩特入境人員托運行李的檢疫監管。對出境航班:內蒙古檢驗檢疫局重點負責出境航空器、在呼和浩特口岸出境人員及行李的檢疫監管;煙臺檢驗檢疫局重點負責在煙臺口岸出境人員及行李的檢疫監管。對于須進一步作醫學觀察的病人、攜帶寵物、攜帶動植物產品、特殊物品申報等特殊情況,由第一站的監管局填寫《檢驗檢疫中轉航班監管單》,交由下一站的監管局實施后續監管。
新模式按照合理分工、信息溝通和加強協作的原則,對跨省國際中轉航班的檢疫監管工作進行了具體分工,做到職責明確、監管互補,既避免了監管缺失,又提高了監管效率,大幅簡化了中轉旅客通關手續,極大地方便了中轉旅客的出入境和航空公司的運營,將為促進國際中轉航空業務健康快速發展起到有力的促進和保障作用。(通訊員:張啟華)
張啟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