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內蒙古、遼寧、吉林、浙江、山西、山東、寧夏、甘肅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79家企業生產的79批次采暖用散熱器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 19913-2005《鑄鐵采暖散熱器》、GB/T13754-2008《采暖散熱器散熱量測定方法》等標準規定的要求,對采暖用散熱器產品的水壓試驗、散熱量、螺紋精度、同側進出口中心距、垂直度、焊接質量、脹接質量等7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2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散熱量、螺紋精度、脹接質量、同側進出口中心距、垂直度項目。
另外,天津市亞格利散熱器有限公司在抽查中拒檢。
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