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河北、山西、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陜西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180家企業生產的180批次陶瓷磚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T4100-2006《陶瓷磚》、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標準規定的要求,對陶瓷磚產品的尺寸、吸水率、破壞強度、斷裂模數、無釉磚耐磨性、耐污染性、耐化學腐蝕性、抗釉裂性、放射性核素等9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11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放射性核素、破壞強度、斷裂模數、吸水率、尺寸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