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90家企業生產的90批次羊絨針織品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FZ/T 73009-2009《羊絨針織品》等標準規定的要求,對羊絨針織品產品的纖維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酸汗漬色牢度、耐堿汗漬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頂破強力等10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纖維含量、pH值、耐酸汗漬色牢度、耐堿汗漬色牢度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