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等13個省、直轄市180家企業生產的180批次休閑服裝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GB 18401-2010《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等標準規定的要求,對休閑服裝產品的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纖維成分含量、耐水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耐堿汗漬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洗色牢度等11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28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規定,涉及到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纖維成分含量、pH值、色牢度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